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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管理规范案例

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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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制度(案例)

一、差旅申请审批流程 

员工出差前均须按要求详细填写出差审批表。其中:普通员工必须逐级递签至主管VP(或总监)审批;部门经理级以上须递签至CEO审批。特殊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的申请及批复亦视为有效。 

二、交通工具选乘标准及原则 

1、员工出差应根据实际距离与公务紧急程度酌情选择适当的交通出行工具,距目的地600公里以内应搭乘火车,行程超过600公里以上时可选乘飞机; 

2、机票及航班舱位的选择,应以节约为前提。在符合出行要求的时间段内,且无限时抵达要求的差旅安排,建议选择: 

2.1 9时前或晚19时后时段内最低折扣价机票的航班,并应首选经济舱位; 

2.2 集团各地间的航线建议选择价格相对经济的航空公司的航班。如: 

北京至上海间的航线建议选择东方航空或上海航空公司的航班, 

北京至深圳间的航线建议选择深圳航空或南方航空公司的航班, 

北京至香港间的航线建议选择中国航空或南方航空公司的航班, 

上海至深圳间的航线建议选择东方航空或南方航空公司的航班; 

如因公务需要,要求限时抵达目的地且不具备选择经济舱位的条件下而必须升舱的,必须报经当事人所在部门的主管VP(或总监)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升舱。 

三、 票务订购 

1、员工出差所需的飞机票、火车票由人事行政中心委派专人负责统一订购,出差员工选定行程及交通工具的种类、班次后,以邮件形式通知人事行政中心专项负责人; 

2、人事行政中心专项负责人应在接到相关邮件后,严格按照邮件内所述行程、航班要求,及时使用公司指定帐户订票,并应就购票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变更等问题及时与出差员工进行沟通。

四、差旅住宿标准及相关规定 

1、为保障员工出差时的住宿条件和安全,如非公务特殊需要,所有员工住宿应优先选择公司于当地的签约商务合作酒店,并应以交通方便及就近为原则,选择适合入住的酒店。人事行政中心将根据业务需要及员工要求,定期调整合作酒店; 

2、VP以下级别员工非商务活动需要,应首选经济型酒店,住宿标准为300//天。公司提倡两同性员工同行时合住同一房间,作为鼓励,住宿标准可调整至400//天; 

3、 VP以上级别(VP)人员出差住宿采取实报实销方式; 

4、 如因工作需要,出差目的地非集团各分公司所在地时,住宿标准亦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5、因公务特殊需要住宿标准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提前获得部门主管VP(或总监)的书面批准; 

6、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如房间电话费、洗衣费、餐费及休闲娱乐费用等。员工报销非指定酒店住宿费时须提供酒店房费详单。 

五、差旅保险 

公司现为员工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中已包含每人1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员工出差时无需单独买购交通意外险。确因个人需要购买意外保险者,保险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六、差旅补助 

1、公司按每人每天200元的统一标准向出差员工提供差旅补助,其中包含餐费、交通费及杂费。长期派驻的员工另享受通讯费补助; 

2、员工出差期限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启程当日中午12点前出发者,启程日将被记录出差1天;启程日当日中午12点后出发者,启程日当日计为出差0.5天,差旅补助亦按照补助标准的50%发放。出差返回计算标准同理推算;差旅补助将与月工资合并计算、发放,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差旅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1、员工差旅出发前因公务需要更改航班、航线、签转、退票产生的额外费用,可按照公司规定的机票费用结算程序办理。 

出发后产生的各项改票费用均由员工先行支付,返回后报部门主管VP(或总监)签字确认,由员工凭收据到财务部报销。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误机所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报实销 ,公司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公务发生的交通费、招待费实行实报实销,但出差人员应按财务规定向财务部提供有效票据,并详细注明费用缘由。 

3、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际餐费、招待费、礼品费等其他费用,请另列报销清单。 

4、 因私变更旅程报销须知 

1)公司承担由员工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之间的往返旅费,如因个人原因去往第三方目的地,则差旅目的地第三方目的地第三方目的地办公本地间两段路程产生的旅费,公司只报销其中的一段。且该段费用与办公本地差旅目的地的旅费金额相比,将以较低金额作为报销额度。反方向亦然; 

2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保险仅涵盖办公本地差旅目的地间的直线行程。因个人原因改变行程者,如在非差旅行程范围发生人身意外,将不被包含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八、用说明

各部门应把握严格管理、合理安排、降低费用的原则,负责做好本部门员工乘坐出租车的管理、审核工作。 

出租车的乘用仅限于公务活动的出行需要; 

1、 以下公务活动建议首选出租车: 

1 携有大额款项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2携带货物或行李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3陪同重要客人外出,公司未能配备公务车辆的; 

4在市内因公务需要,目的地偏远,或出差到外地,没有直达交通工具的; 

5安排职工加班,且加班时间超过21:00(各地可根据当地公共交通条件适当调整时间限制,原则上不得早于21:00) 

6为客户提供紧急销售、技术、服务等支援活动,往返于居住地时; 

7其他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要乘用出租车,且有正当理由的(报销时须在单据中注明原因) 

2、 因公务需要(含加班后)乘坐出租车时,同线路出行人员必须共乘同辆出租车。建议目的地位于同方向的员工共乘一辆出租车; 

3、除以上所列公务活动,其他因公外出或出差原则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或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到距离目的地最近地点换乘出租车(如:由总部国企大厦办公室至机场,应先搭乘环线地铁至东直门站,再换乘机场快线或出租车) 

4、员工正常出(退)(含平日、周末公休日、节假日加班工作)乘坐出租车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员工本人自行负担; 

5、同城市各办公区之间往返除携带物品或重要资料时,应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地铁)。当公交不能直接抵达目的地时,应先乘公交到距离目的地最近站点后,转搭出租车; 

6、员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索要车票作为报销凭证,不能提供原始票据者,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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